苏工价[2012]4号文件苏州市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州市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文件“苏工价[2012]4号”正式下发,该苏工价[2012]4号文通知2月1日以后的工程,不再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苏工价[2012]4号 苏州关于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中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层转<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财综字[2012]5号、苏价费字[2012]22号),我市从2012年2月1起,取消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具体执行方式如下:1、凡于2012年2月1日以后(包括2月1日)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不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2、凡于2012年2月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仍按原规定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苏州市取消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苏工价[2012]4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