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疫情  定额  增值税  住建厅  建造师  河南省  江西省  闽建〔2018〕  全过程工程咨询  图集 

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

   日期:2023-04-19    
核心提示: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以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下发,这
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 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以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下发,这份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黔建建字[2019]150号 贵州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 设 部 令 第 16 号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50500-2013)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风险意识和履约能力,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减少因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引起的造价纠纷,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应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应充分考虑因材料和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的影响。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等表述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和范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合理报价。三、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因市场发生发承包双方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外部因素,导致材料和设备价格大幅度波动,在合同中对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已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在合同中对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以及约定无限风险的,发承包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依法签订补充协议。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推动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五、已办理完成竣工结算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按本意见执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 年4 月15 日本文可概况为一句话:贵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意见,其来源于网络,了解更多黔建建字[2019]150号文件信息请关注相关网站!
 

附件请到造价文库中查找下载

打赏

 
更多>同类造价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信息
推荐造价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代理招商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造价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