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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管〔2020〕1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核心提示:渝建管〔2020〕142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

渝建管〔2020〕1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我委印发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0月30日正式施行。为保障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委开发了配套的信用管理系统,拟于2020年底上线运行。现将信用管理系统运行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用信息的采集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测机构自即日起,按照《办法》规定,以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正式行文的方式,报送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基本信息暂不报送,待信用系统启用后录入。

市住房城乡建委自即日起,按照《办法》规定,主动采集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的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采集起始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二、信用信息的公示和发布

我委对采集的信用信息,按《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定记分,并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zfcxjw.cq.gov.cn/)公示和发布。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全面梳理信用信息采集时间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及时向我委报送。

各检测机构应如实提供信用信息,并对信息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信用信息一律通过信用系统进行报送、公示和发布。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3677462、68808391;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附件: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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