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住建函〔2019〕862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为切实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现,有效维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等7部门《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9]61号)、《惠州市住建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夏季欠薪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我局定于8月22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检查依据
《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
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工作目标和检查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三查两清零”活动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检查重点
1.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2.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情况及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查阅工资台账,核实工资发放名单);
3.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
4.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四、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检查惠城区、仲恺区
组长:商红新
成员:曾素萍、刘锦伟;
第二组:检查惠阳区、大亚湾区、惠东县
组长:利路发
成员:陈德亮、娄鑫
第三组:检查博罗县、龙门县
组长:侯瑜
成员:鹿元超、朱远怀。
五、检查要求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向检查组提交汇报材料及工程一览表,检查组根据提交的汇报材料和在建工程一览表,随机抽查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关于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娄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