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时效性,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立项未编制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进行督办的通知》(粤建科函〔2018〕1968号)要求,我厅在各主编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立项未编制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进行了逐项评估,经审核,同意《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等44项标准继续编制,终止《广东省绿色校园建筑评价标准》等13项标准编制,现予以公布。同意继续编制的标准项目,其主编单位应加大工作力度,按承诺的时限推进编制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12月提交报批稿。
标准编制中遇到的问题,可迳与我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附件:2015年及以前年度立项未编制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专项清理结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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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及以前年度立项未编制完成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专项清理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