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荣昌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荣昌府办发〔2018〕29号),拟征集荣昌区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单位基本条件
(一)重庆市范围内的法人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仅限于注册地在荣昌区独立法人企业且资质证书的注册地为重庆市荣昌区辖区内);
(二)具有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类别相对应的企业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正常存续的状态;
(四)在重庆市有固定办公地点,有满足业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未因偷逃税款,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六)近三年未因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或其他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七)近三年未因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被有关行政部门记录在案;
(八)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
(九)未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入库单位资质要求
此次申请进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或专业资质。申请入库单位只能选择以下其中一个工程或专业进行报名,如有以下工程或专业多个资质,可一并提供,入库后均可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除外)。
(一)勘察单位: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二)设计单位: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水利、土地整治;
(三)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地整治;
(四)监理单位: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水利、土地整治。
三、申请入库需提交资料
(一)新征集入库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入库申请(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办公场所情况、人员情况及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社保缴纳情况、资质情况、报名申请工程或专业等);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多)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或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近一年企业不亏损财务报告;
5.在重庆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现场照片等)。
6.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B级以下的企业不得入库。入库企业至2019年7月1日起每6个月提交一次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证明企业信用经营情况,企业信用等级降至B级以下的企业,将暂停企业抽取资格,待企业信用恢复后方能再次获得抽取资格。
7.《备选承包商承诺函》。
(二)已入库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B级以下或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报告的企业将被清理出库。入库企业至2019年7月1日起每6个月提交一次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证明企业信用经营情况,企业信用等级降至B级以下的企业,将暂停企业抽取资格,待企业信用恢复后方能再次获得抽取资格。
特别提醒:上述所提供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鲜章,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一经发现,调整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并予以公告。
四、入库确定方式
(一)报名申请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荣昌区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管理科(A701),联系电话:61471361。
(三)入库确定方式:
入库报名截止后,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及时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区发展改革委将审查结果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内若有异议,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异议,如核查后改变原审查结果的,再进行不少于3日内的公示。确认后的入库名单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备选承包商承诺函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