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疫情  住建厅  河南省  全过程工程咨询  建造师  定额  江西省  增值税  图集  闽建〔2018〕 

惠市住建函〔2019〕445号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及燃气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9-05-11    
核心提示:惠市住建函〔2019〕445号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及燃气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

惠市住建函〔2019〕445号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及燃气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根据我局工作部署及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工作方案》(惠安[2019]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粤建质[2018]22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质[2019]66号)要求,从5月份开始计划分期分批举办工程建设领域及燃气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员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最大安全隐患”的思想,组织开展好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三违”行为发生。

(二)严格考试,确保安全培训效果。对不合格人员,要组织再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补考不合格的,所属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市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区)培训、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巡考,发现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培训考试组织不严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次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工作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

(三)此次培训具体工作由我局施工安全监督总站负责,惠州市建筑业协会承办(培训经费在施工安全监督辅助工作经费列支),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惠州市燃气协会协办。

附件:1.惠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及燃气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工作方案

2.报名回执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9日

(联系人:陈杏芬,联系电话:0752-2117863 , 邮箱:42406922@qq.com)

附件1:惠市住建函【2019】445号.pdf

附件2:附件一.doc

附件3:附件二.doc


 

附件请到造价文库中查找下载

打赏

 
更多>同类造价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信息
推荐造价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代理招商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造价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