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9年铜陵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管〔2019〕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住建局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2019年铜陵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2日
2019年铜陵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和《铜陵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住建局相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三个责任”,即抓好建设单位扬尘防治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现场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监理单位现场全程监管责任落实,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责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全力守护我市碧水蓝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铜陵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华中
副组长:何俊林、傅国平
成 员:翟光南、张国和、陈明、刘海舰、王蕙轩、程江
三、整治范围
市主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整治重点
(一)基础工作方面
重点检查建筑工程开工前围挡、车辆冲洗、道路硬化、监控等措施到位情况,建设单位开工项目扬尘防治方案编制和扬尘治理承诺书签订情况。
(二)现场施工方面
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三)整改落实方面
重点检查责任单位对省、市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以及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是否予以足够重视、是否立即着手整改、是否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是否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整改成果不反弹。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19年4月底)。
各相关单位制定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具体方案,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月各项活动,并组织企业和项目部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
(二)专项检查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底)。
各单位和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各单位具体方案要求对各自施工现场开展扬尘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整改资料归集,形成台账资料闭合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企业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对各在建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对整治工作重视不足、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底)。
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经验成效,进行梳理总结。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向全市公开通报,形成威慑力,巩固治理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担当起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的历史使命,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成立本单位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督、不走过场
我局将重点检查项目开工前的围挡、冲洗、主要道路硬化、监控等措施落实情况,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予开工。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安装工地扬尘监测设备。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车辆冲洗设备使用视频或监控影视资料、拆迁施工方案报备和拆除过程喷水压尘措施执行情况视频资料的收集工作,随时备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处理
我局将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铜陵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对违规作业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 ,予以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