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建价发【2017】5号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眉山市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四)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川建价发[2017〕49号文的批复,现将我市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四)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四)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四)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 | 通用安装工程 | ||
海拔2000m以下 | 海拔2000以上 | 海拔2000m以下 | 海拔2000m以上 | |
调整幅度 | 15.2% | 55.6% | 14.1% | 51.8% |
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日工人工单价(四)
序号 | 工种 | 单价(元/工日) | |
海拔2000m以下 | 海拔2000m以上 | ||
1 |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1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普工 | 90 | 115 |
2 |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混凝土工 | 105 | 150 |
3 |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技工 | 130 | 170 |
4 | 装饰(抹灰工程除外)普工 | 90 | 115 |
5 | 装饰(抹灰工程除外)技工 | 135 | 185 |
6 | 装饰细木工 | 165 | 215 |
7 | 通用安装技工、普工 | 125 | 165 |
三、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8年1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8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