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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9]94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9-03-08    
核心提示:渝建[2019]94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
渝建[2019]9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19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2019年建筑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9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2019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


重庆市2019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围绕“3+8行动计划,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以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为主线,从改革创新、服务行业、规范秩序、防控风险、统筹区县5个方面着力,推动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动行业改革创新

(一)以智能化创新驱动行业发展

一是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动BIM等建筑业信息化技术发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通过BIM技术的建模推演,最大程度消除设计冲突,减少施工现场的设计变更,避免返工损失,提升工程整体质量。同时,将原材料信息、责任人员信息、技术档案资料、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属性匹配到BIM模型中,形成质量可追溯的BIM施工模型,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优化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打通企业、项目、人员在建管各环节的信息交互。制定《2019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推动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000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打造为智慧工地。评定一批智慧工地优秀示范项目,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举办全市智慧工地观摩大会,精心筹备第二届国际智博会智慧工地宣传展示,亮出重庆智慧工地品牌。通过全面深化建设智慧工地,构建覆盖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级联动的创新管理体系,实现工地人、机、料、法、环五大环节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有效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建筑行业深度融合。

(二)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变革

一是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开展试点企业、试点项目调研,适时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出台我市试点工作方案。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带头开展试点,建立试点项目名单。对已公布的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组织企业、监管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座谈,共同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全过程咨询配套制度。

二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以施工为龙头的总承包企业30家,扩大工程总承包试点范围。研究完善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计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探索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开展考察调研,学习全国先进省市经验。研究制定我市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政策保障、市场运作、激励约束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模式,探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事后服务的保险工作机制。选择1—2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二、服务行业发展

(一)持续简政放权减负

继续落实国家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报监合并办理措施,优化竣工环节联合验收,研究调整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限额。落实自贸区施工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探索部分市级施工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区县实施,探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函代证模式。减轻企业负担,推行采用保函形式缴纳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二)优化政务服务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网上CA认证,全面推行无纸化不见面审批和电子证书制度。开发建设动态监管、电子档案管理等子系统,加强审批、监管、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强化政务办理程序化、规范化、便捷化,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网式办理。

(三)扶持企业发展

进一步支持企业提高资质等级,提升高等级资质占比。进一步吸引市外优质企业来渝设立总部,发展总部经济,增加产值税收。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施工科技含量,提升施工技术水平,培育市级工法80项,培育国家级工法20项。提高企业创优意识,培育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和中国市政金杯奖)6个,重庆市优质工程奖30个。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育优秀建筑企业家和优秀项目经理,建立健全激励表彰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评优评先工作,从重庆市优质工程奖中评选优秀个人60名,激发从业人员创优意识。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落实住建部劳务制度改革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推动劳务企业转型,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三、规范市场现场秩序

(一)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核查。严格企业资质条件动态核查,加强外地入渝企业报送信息管理。对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造价成果文件在线监测。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无证施工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二)严格现场监管

一是全面严格监管。制定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推动质量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精细化。继续实施监理报告制度试点。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对在建项目持续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修订《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经理计分管理。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开展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治理。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项目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深入开展防群死群伤、防高处坠落的两防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加强对复杂桥梁、不良地质隧道、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的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委领导带队的质量安全清欠大督查大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全市通报、行政处罚和诚信联合惩戒,形成震慑。持续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创建扬尘示范工地400个。

(三)推进工地形象品质提升

巩固主城区工地形象品质提升成果,工地围挡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规范化安装。进一步完善工地围挡、大门提升标准图集,延伸发布工地脚手架、安全网、裸土覆盖提升等标准图集,指导项目照图提升。持续强化排查治理、标杆示范、惩并举等措施,逐步推动工地提升行动向渝西片区拓展。

(四)完善信用体系

在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评价领域,建立监理、造价、检测、预拌混凝土等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公开和评价。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等工作中广泛查询使用,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依法依规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限制。

四、防范重大风险

(一)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做好质量安全拖欠隐患排查及预警研判等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和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提高应对能力。

(二)加强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重大风险源动态辨识,建立工程项目重大风险台账,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公示警告,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和应急救援保障。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区县建立重大风险监管台账清单,稳步提升重大风险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三)加强质量风险防控

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手册,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在建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组织标准化现场观摩,推动样板示范,开展质量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质量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督促施工现场做好监控量测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投诉热点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住宅工程交房标准。

(四)加强清欠维稳风险防控

全面落实治理拖欠“一金三制”,实施工人工资发放网络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全程留痕。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开展施工过程结算试点,解决工程结算久拖不结问题,防范因结算纠纷导致的拖欠风险。

五、加强统筹指导

(一)加强对区县的统筹指导

深入基层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区县在资质审批、项目监管、检查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建立定期会议、培训制度,指导区县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区县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建立区县城乡建委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报告制度,保持市区信息互通,促进全市建管工作“一盘棋”。加强对区县的督导考核,工作出色、开拓创新有成效的区县予以表扬,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履职不力、引发重大恶性事件的区县,予以批评,重点督导

(二)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统筹指导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方面的作用,提高协会工作质量,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提供服务。

(三)加强研究

针对建筑业发展、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行业分发展形势与规律,探寻解决问题的措施,完善管理与服务制度,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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