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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9〕7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重庆市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质量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3-01    
核心提示:渝建〔2019〕79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重庆市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质量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

渝建〔2019〕7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关于印发《重庆市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质量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两江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重庆市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
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指导,以质量常见问题为治理重点,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落实质量责任,构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质量问题的发生,全面提升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强化落实参建各方和项目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切实查找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整改,使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三、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市城镇范围内在建安置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其他征收安置住房;全市城镇范围内在建保障性住房。
  (二) 排查内容
  1.全面排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排查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材质量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有无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2.对存在实体质量问题的项目,进一步排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发包承包情况,排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质量责任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8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填报《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清单》(附件1),于2019年3月4日下班前报送至市质监总站。排查工作完成后,填写《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汇总表》(附件2),形成本地区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3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市质监总站。(联系电话:63672061,邮箱:260812507@qq.com)。
  (二)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3月11日-3月15日)
  在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督查组,选择部分区县开展督查工作。督查采取实地抽查方式进行,随机抽取工程项目,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查阅资料,现场通报督查情况。
  督查重点内容:专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工程承发包情况、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主要建筑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问题治理和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排查方案,完善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执法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建各方主体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要求整改,对发现存在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坚决遏制质量问题频发势头。
  (三)完善长效机制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排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水平。

  附件:1.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清单
  2.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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