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建〔2019〕35号
关于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苏建函建管〔2019〕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逐条学习,深刻领会把握文件主要内容,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
二、完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在工程发包、施工许可、建筑市场综合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从根本上防止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的发生。
三、结合我市建筑工程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加大对挂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的巡查力度和惩治力度,发现线索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意见(苏建函建管〔2019〕84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1:苏建函建管(2019)84号.pdf
附件2:建市规(2019)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