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省交通造价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民航湖北安监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9〕1号)精神,杜绝全省交通造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规范市场秩序,请在我省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一经发现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按照文件要求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造价管理站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