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质安〔2019〕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在建项目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城区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夜间施工管理,落实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有效减少噪音扰民,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城区建筑工程项目原则上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实因工艺要求或特殊原因要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报批手续。严禁在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和“两会”等特殊时期进行夜间施工。
二、申请办理夜间施工报批的施工单位,应在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前2个工作日,向市住建局提交《夜间施工申请表》。
三、夜间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施工许可情况在工地周边居民社区进行告示,接受社会、市民的监督,同时做好住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取得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