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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建〔2018〕117号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12-14    
核心提示: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沧建〔2018〕117号各县(市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沧建〔2018〕1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紧急通知》(冀办传〔2018〕97号)、《沧州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沧市传〔2018〕74号)和1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深刻汲取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市住建局制定了《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2日

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紧急通知》(冀办传〔2018〕97号)和1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深刻汲取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沧州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沧市传〔2018〕74号)工作部署,并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不处理就要追责”意识,要深刻汲取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强化全方位风险隐患管控整治,风险隐患辨识,全面补齐短板,狠抓责任落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督导检查水平,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在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集中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解决好企业六查六看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不完善、领导包联不落实、部门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做到排查全覆盖、风险全管控、隐患全整改、责任全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在住建系统正在开展的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近期一系列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在全市住建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清单式的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强化重大风险因素的管控,立足于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一)建筑施工领域

1、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2、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支模架搭设及拆除情况。

5、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6、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7、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物业管理领域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管理组织架构、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电气设备等维护管理工作,委托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管理的,要签订规范专业维保合同,并严格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督促维保单位及时、认真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备、损坏电梯设备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报告。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巡查整改,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三)房屋使用安全领域

全面开展城市和农村危旧房屋、玻璃幕墙、地下车库、老旧围墙使用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鉴定出的危险房屋、玻璃幕墙、地下车库、围墙逐一登记,风险评估、制图做表,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

三、时间步骤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从2018年12月开始到2019年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各级各单位迅速安排部署,做好动员宣传,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1、结合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

2、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组织对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场所,如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危旧房屋和物业小区等,进行全覆盖检查。

3、对存在较大风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建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落实监控预警等安全制度。

(二)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回头看”阶段(2019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分析借鉴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针对前一阶段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1、查主管部门是否按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查企业是否按照河北省住建厅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分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查各级各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

4、查各级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了“一个台帐、四个清单”、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一个台帐、三个清单”。

5、查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对各级各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责任、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6、查是否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六查六看”要求进行了排查;是否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对所有重大隐患全部建档立册,明确整改包联责任人。

(三)严格执法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严密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察执法活动,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严打重罚推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1、对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法律、法规规定对其有处罚条款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

2、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违法性质严重、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必要措施手段。

3、加大警示约谈、公开曝光的力度,进一步发挥监察执法的震慑警示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大对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全身心投入到大检查活动中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集中力量,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举一反三,明确整改举措,加强督导调度,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隐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逐级包联,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对照监管责任清单,将责任逐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省政府2号令”,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坚决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全面排查整改。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建台账、定措施、抓落实、促整改。扎实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重大危险隐患进行解剖式执法,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一起,形成震慑,切实让企业明白在安全生产上无捷径、无变通、无折扣。

(四)严肃责任追究。市住建局将加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重大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消除而未消除的,比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较大事故、典型案件从严重处、决不手软。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认真报送工作信息,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每周四前将《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及局领导包联督查情况(附图片或记录等)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委办,市区各施工企业每周四将附表四报送至市住建局安委办,全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所有新检查数据从“零”开始统计。《沧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总表》按照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上报。

联系人:赵凤琦

联系电话:8698672

电子邮箱:czsajb@163.com

附件:1、全面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包联责任清单

2、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3、沧州市住建系统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4、沧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总表

附件1

全面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包联责任清单

局领导

包联县(市、区)、企业或系统

杨建峰

天昕集团和大元集团

苑世峰

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

天昕集团

金品建筑公司

机械施工公司

兴业开发公司

宝丰商城

任丘

河间

新华区

运河区

开发区

高培涛

住房保障监管科、房地产监管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档案馆、房屋安全管理所、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房屋征收管理办

建筑设计研究院

宏业监理

房产建筑设计所

住宅公司

置业担保公司

测绘队

青县

沧县

南皮

高新区

张玉涛

建筑市场监管科、物业监管科、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建筑企业劳动保险统筹管理中心、房改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市政工程公司

方泽建筑公司

恒顺房地产

广厦房地产

吴桥

东光

渤海新区

中捷

南大港

马增印

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监管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汇达构件公司

沧州市第二建筑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黄骅

盐山

海兴

孟村

张润海

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科技工作)、建筑节能办公室

大元集团

设备安装

肃宁

献县

泊头

附件2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督查组

执法组

检查
单位

场所

排查治理问题隐患

执法处罚

一般问题隐患

重大问题隐患

关闭
取缔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

处罚
罚款

追究
刑事

责任

排查

已整治

排查

已整治

(个)

(个)

(家)

(项)

(项)

(项)

(项)

(%)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合计














建筑施工














其他行业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数据为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附件3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场所/环节/部位

重大事故隐患
具体内容

风险等级

整治进度和采取防范措施情况

整改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包括企业自查上报和主管部门督查执法排查的重大隐患。

附件4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行业领域

执法检查情况

实施处罚情况

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组织执法组

应检查企业

已检查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

关闭

取缔

处罚

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排查

已整改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个)

(家)

(家)

(项)

(项)

(%)

(项)

(项)

(%)

(起)

(家)

(个)

(家)

(万元)

(人)

(项)

(项)

合计


















建筑施工


















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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