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我委拟选取25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现向社会进行项目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类型:公共建筑不超过2万m2;住宅不超过4万m2;装饰装修工程为公共建筑不超过2万m2、住宅不超过4万m2;附加人防工程不超过8000m2;玻璃幕墙工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
(二)以上项目须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在12月15日前能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相关设计文件。
(三)公共建筑和住宅项目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8日至11月29日17:00点。
地点: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2313办公室。申请单位持项目申请书、项目基本信息表办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市建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从征集的项目中选择项目开展试点工作,选中的项目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不再支付相关审查费用。
(二)项目申请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申请单位承担。
附件:项目基本信息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联系人:田乐;联系电话:61889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