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题调研督查反馈意见,有序推行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经研究,我办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于11月19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李强,电话:0571-87053003,传真:0571-87054491,电子邮箱:464997791@qq.com。
附件: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