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建发〔2018〕7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宁波市城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精神,建立完善住宅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要求,在征求相关地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订了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