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推广限制禁止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目录材料申报方式的通知
黑建科〔2018〕15号
各市(地)住建局(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对调整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事项”要求,我厅为减少企业通过网上申报材料的负担,提高节能技术及产品适用情况评估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将《编制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目录》事项材料申报方式由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报调整为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申报,其他事项继续按照《关于定期发布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目录的通知》(黑建科〔2018〕9号)要求执行,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成龙
联系电话:0451-53677004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