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修订)》和《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浙建〔2018〕22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对《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修订)
2.浙江省低层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