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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建设函〔2018〕31号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10-24    
核心提示: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设函〔2018〕3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房管局

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鲁建设函〔2018〕3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房管局,莱芜市抗震办,菏泽市开发办、抗震办,枣庄市抗震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关于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确保完成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各项年度任务指标,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法计划,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决定开展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受检单位

1.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2017年度在山东境内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

3.2018年度在建、竣工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及省级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二)受检工程

1.检查2017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包括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鲁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重点检查保障房及棚户区改造、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等项目的设计文件。

2.抽查2018年度在建、竣工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现场,抽查项目涵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项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抽查被动式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和部分节能改造、公建节能监管系统等省级示范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及抗震设防工作情况。一是勘察设计市场自查情况,包含勘察设计市场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并提供检查情况汇总表、检查工程情况一览表和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情况一览表。二是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情况,包括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1号)执行落实情况、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计划及实施进度、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三是施工图审查机构情况,包含审查机构建设及审查质量、政府购买服务等情况;四是bim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包括政策制定、推广措施及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情况。

(二)绿色建筑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情况,绿色建筑规划、设计等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绿色建筑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进情况,绿色建材及产业发展情况,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

(三)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有关推广政策落实情况;装配式建筑年度推广任务完成情况;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管机制建立实施及地方扶持政策制定落实情况;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BIM技术应用、组织模式创新、人才队伍等支撑能力建设情况等。

(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新建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情况,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情况,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国家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情况,各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

(五)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高星级绿色建筑,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及产业基地,绿色智慧住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等示范项目组织实施情况。2017年度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整改情况。

(六)勘察设计企业情况。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受检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单位的资信、市场行为和业绩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及安排

采取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先行自查、省厅进行现场抽查和督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设区市自查。2018年10月底前,按照检查重点及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检查范围应覆盖所有县(市、区)。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应进行认真自查,将自检报告和资质检查申报表(各1份)按照各市要求报送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和汇总。

第二阶段:省厅抽查。2018年11月中旬,省厅将组织抽查,采取查阅政策文件资料、抽查工程设计文件及工程现场的方式进行。除市本级外,每个受检市至少抽查1个县(市),抽查项目通过在项目清单中抽取及现场随机抽查两种方式确定。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完成自查后,要撰写《2018年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自查报告》和《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大纲见附件1),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11),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省厅。附件可在省厅网站(www.sdjs.gov.cn)下载。

(二)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省厅将组织抽查,检查情况将作为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新型城镇化考核等的依据。请各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准备相关文档资料,汇总列入检查要求的项目清单,汇总报送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审查项目清单(包括已发合格证和正在审查的),以备省厅检查。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对查找到的突出问题,要严肃依法处理,保证执法实效。

厅勘察设计处联系人及电话:孙淦,0531-87080867;邮箱:sungan@shandong.cn。

厅节能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恒亮,0531-87087012;邮箱:jnkjc@shandong.cn。

附件:1.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准备资料清单

2.各市、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

3.各市、部门检查工程情况一览表

4.关于企业数据首次备案传输方法及资质检查报表的打印方法

5.设区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检查表

6.2018年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编制大纲)

7.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8.装配式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9.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10.省级示范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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