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8〕188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深圳市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8〕347号)中关于“同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咨询试点”的要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提质增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的工作安排,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确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为“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并上报工作信息,有效推进试点的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他非试点单位也应本着提升自身综合实力的要求,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附件: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