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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价款调整的8种情况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09-14 06:18:12


3) 专业工程依法进行招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5、提前竣工与误期赔偿提前竣工(赶工补偿):发包人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6、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原则:
1) 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产地用于施工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由承包人承担。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地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计日工
8、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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